《丽水日报》2006年03月22日报道 (见习记者 盛力 通讯员 徐伟军)近日,市民徐成勇拿着一盒南昌建民营养补品厂生产的“珍迪牌”钙+锌口服液,找到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投诉说,他在市区某药品超市买了3盒这种口服液,可儿子在服用几天后,出现流鼻血的情况,而且还发现口服液内有不少颗粒状沉淀物。
了解基本情况后,市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与徐成勇前往该产品购买的药店。通过现场取证调查,发现该产品外包装虽然比较精致,但存在疑点:外包装上同时出现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两个批准文号。鉴于此,卫生监督人员暂时控制了这批产品。
通过深入调查,卫生监督人员发现,该产品使用的“国食健字G20041011”的批准文号只是包装内一小部分产品——一片铁锌钙片的批准文号,而占了包装内大部分并以之命名的“珍迪牌”钙+锌口服液只拥有普通食品的批准文号,所以出现了一个包装有两个批准文号的情况。
3月17日,市卫生监督所根据调查的情况,确定“珍迪牌”钙+锌口服液的使用名称与批准文号所代表的产品不一致,外包装上违规使用了保健食品专用标志,并且外包装上“片剂+口服液,吸收更好”的广告词存在误导消费者、混淆消费者判断能力从而获取利润的情况。因此,存在“普通食品使用了保健食品的包装、批准文号及标志”的问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和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该产品予以异地控制,并禁止丽水市场销售“珍迪牌”钙+锌口服液产品。 |